胡幼桃,1955年4月出生,江西萍乡人。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1年2月参加工作,大学学历,江西财经学院贸易经济专业毕业。
人物履历1983年08月至1995年05月,在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工作,历任科员、副主任科员、主任科员、副处长、处长等职;
1995年05月至2002年04月,任江西省计划委员会(发展和改革委员会)副主任、党组成员;
2002年04月至2003年02月,任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(正厅级)、党组成员,江西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;
2003年02月至2008年04月,任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,江西省农村税费改革(农村综合改革)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;
2008年04月至2010年01月,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、党组成员,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,江西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;
2010年01月至2010年08月,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,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,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,江西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;
2010年09月至2012年02月,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,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,江西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;
2012年02月至2015年01月,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;
2015年01月至2015年07月,江西省政协副主席、副省长;
2015年07月至2018年01月,江西省政协副主席。
中共第十二届江西省委委员,第十届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。
任免信息2015年1月29日,江西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举行选举大会,胡幼桃当选为政协第十一届江西省委员会副主席。
2015年7月30日,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:接受胡幼桃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,并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