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。
此之谓大丈夫。
——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 释义:在富贵时,能使自己节制而不挥霍;在贫贱时不要改变自己的意志;在强权下不能改变自己的态度,这样才是大丈夫。
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性,曾益其所不能。
——《孟子·告子下》 释义:所以上天要把重任降临在某人的身上,必定要先使他的内心痛苦,使他的筋骨劳累,使他经受饥饿之苦,以致肌肤消瘦,使他做事不顺,通过这些来使他的内心受到震撼,使他的性情坚忍起来,增加他所不具备的能力。
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。
——《孟子·告子下》 释义:忧愁患难的处境可以使人发奋而得以生存,安逸快乐的生活可以使人懈怠而导致灭亡。
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;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
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 释义:敬爱自己家的老人,也敬爱别的老人;呵护自己的孩子,也呵护别人的孩子。
得道者多助,失道者寡助。
寡助之至,亲戚畔之;多助之至,天下顺之。
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 释义:能施行“仁政”的君主,帮助支持他的人就多;不施行“仁政”的君主,支持帮助他的人就少。
支持帮助他的人少到了极点,连内外亲属也会背叛他;支持帮助他的人多到了极点,天下所有人都会归顺他。
天时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。
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 释义:有利于作战的天气、时令,比不上有利于作战的地理形势;有利于作战的地理形势,比不上作战中的人心所向、内部团结。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
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
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
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——《孟子·告子上》 释义:鱼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
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
口之于味,有同耆也;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。
如使口之于味,其性与人殊,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,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?至于味,天下期于易牙,是天下之口相似也。
——《孟子·告子上》 释义:嘴巴对于味道,有相同的嗜好;易牙早就掌握了人们共同的嗜好。
假如嘴巴对于味道,每个人的本性都大大不同,就像狗、马与我们人类完全不同一样,那么天下怎么会有相同的嗜好都追随易牙的口味呢?说到口味,天下人都期望做到易牙那样,这说明天下人的嘴巴是相似的。
心之官则思,思则得之,不思则不得也。
——《孟子·告子上》 释义:心这个器官的作用在于思考,思考就能有所得,不思考就得不到。
尽信书,则不如无书。
——《孟子·尽心下》 释义:完全相信《尚书》,那还不如没有《尚书》。
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
——《孟子·尽心下》 释义:百姓最为重要,国家其次,国君为轻。
穷则独善其身,达则兼善天下。
——《孟子·尽心上》 释义:穷困时,独自保持自己的善性;发达时,就要使天下的人都保持善性。
我知言,我善养吾浩然之气。
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 释义:我能理解别人言辞中表现出来的情志趋向,我善于培养自己的浩然之气。
以力服人者,非心服也,力不赡也;以德服人者,中心悦而诚服也,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。
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 释义:靠武力使人服从,并不是真心服从,只是力量不够(反抗)罢了;凭借道德使人信服,(百姓)心悦诚服,就像孔子的七十二弟子信服孔子一样。
仁者如射:射者正己而后发;发而不中,不怨胜己者,反求诸己而已矣。
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 释义:实行仁政,就好比射箭,射箭的人先端正自己的姿势然后才发射;发射而没有射中,不埋怨胜过自己的人,只要反过来找自己的问题就行了。
爱人者,人恒爱之;敬人者,人恒敬之。
——《孟子·离娄下》 释义:爱别人的人,别人也永远爱他;尊敬别人的人,别人也永远尊敬他。
大人者,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。
——《孟子·离娄下》 释义:有德行的人,是童心未泯的人 。
博学而详说之,将以反说约也。
——《孟子·离娄下》 释义:广博地学习,详尽地解说,目的在于融会贯通后返归到简约去。
君之视臣如手足,则臣视君如腹心;君之视臣如犬马,则臣视君如国人;君之视臣如土芥,则臣视君如寇雠。
——《孟子·离娄下》 释义:君主看待臣下如同自己的手足,臣下看待君主就会如同自己的腹心;君主看待臣下如同犬马,臣下看待君主就会如同路人;君主看待臣下如同泥土草芥,臣下看待君主就会如同仇人。
故声闻过情,君子耻之。
——《孟子·离娄下》 释义:所以,声望超过了实际情况,君子认为是可耻的。
人之患,在好为人师。
——《孟子·离娄上》 释义:人的毛病在于喜欢做别人的老师。
自暴者,不可与有言也;自弃者,不可与有为也。
言非礼义,谓之自暴也;吾身不能居仁由义,谓之自弃也。
——《孟子·离娄上》 释义:自己戕害自己的人,不可能同他有什么话说;自己抛弃自己的人,不可能同他有所作为。
说话诋毁礼义,这叫自己戕害自己;自认为不能守仁行义,这叫自己抛弃自己。
仁,人之安宅也;义,人之正路也。
旷安宅而弗居,